關於工資發放的問題

請教各位老師幾個問題:n1、公司應付員工的工資計提進入了“管理費用”,如該工資未實際發放,而是轉作了公司對員工的借款,分錄如下:借:應付工資 貸:其它應付款,請問該工資是否視同已發放,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?個人所得稅是否要申報?如果不可以視同發放,透過“現金”科目過度一
羽琳
2022-08-03 07:4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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